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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3-00077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3〕1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212-500105-04-01-753638)和《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的相关规定,对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嘴1号,供水范围为江北区和渝北区部分区域。

梁沱水厂一期工程于1995年建成投产,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2006年完成扩建后新增16万m3/d处理规模,2018年完成提标改造后新增5万m3/d处理规模,目前总处理能力41万m3/d,现状取水许可量13140万m3。由于江北水厂和茶园水厂关停,梁沱水厂的供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批复取水量不能满足现在供区需水要求,需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本工程从嘉陵江取水。

本工程采用干式深井泵房取水,取水泵房位于江北区飞浪子,取水头部与取水泵房之间采用2根DN1400mm的钢管连通,取水泵房布置有8台单级双吸离心泵(7用1备),最大取水流量6.84m3/s,取水后通过2根DN1400钢管输送至梁沱水厂净水厂区。2025规划年取水总量15264万m3

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工程从嘉陵江干流取水,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659.1亿m3,水量可满足本工程取水要求。

据水质监测报告,除总氮、总磷以及粪大肠菌群部分时段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外,河段大部分时段和监测项目可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四、退水方式

本工程退水包括净水厂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水厂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供水区生活污水。本工程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城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至嘉陵江。供水区用水户产生的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分别由唐家桥污水处理厂、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以及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分别排入嘉陵江、长江、肖家河。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工程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二)你单位应加强节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输配水管网漏损量。


附件: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89079070)


附件

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月12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江北区农业农村委、渝北区水利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江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书》,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审核,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嘴1号,供水范围为江北区和渝北区部分区域。

梁沱水厂一期工程于1995年建成投产,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2006年完成扩建,新增16万m3/d处理规模,2018年完成提标改造,新增5万m3/d处理规模,目前总处理能力41万m3/d,现状取水许可量13140万m3。由于江北水厂和茶园水厂关停,梁沱水厂的供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批复取水量不能满足现在供区需水要求,需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根据水厂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市政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提供的《关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梁沱水厂超负荷运行能力复核情况的说明》,在梁沱水厂于2018年完成提标改造后,在原水水质较好情况下,可短期超负荷运行至45.1万m3/d。《报告书》建议规划年取水量15264万m3

水厂现状原水水源为嘉陵江地表水。采用干式深井泵房取水,取水泵房位于江北区飞浪子,嘉陵江左岸,取水头部与取水泵房之间采用2根DN1400mm的钢管连通,取水泵房布置有8台单级双吸离心泵(7用1备),最大取水流量6.84m3/s,取水后通过2根DN1400钢管输送至梁沱水厂净水厂区。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报告书》论证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基本合适。

本工程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如下:

分析范围:江北区、渝北区、嘉陵江干流北碚水文站~嘉陵江河口54km河段、长江干流唐家沱~长江鱼嘴13.5km河段。

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嘉陵江北碚水文站至工程取水口区间37km河段。

取水影响论证范围:梁沱水厂取水口至嘉陵江河口之间的嘉陵江干流17km河段。

退水影响论证范围: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所在嘉陵江退水口~嘉陵江河口(长江三峡库区嘉陵江江北区工业用水区),全长4.7km。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所在长江退水口~长江鱼嘴(长江三峡库区江北排污控制区、长江三峡库区江北过渡区),全长13.5km。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所在肖家河退水口~双溪河口,全长2.2km。

《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退水影响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三、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确定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确定为2025年,基本合适。

《报告书》采用的供水设计保证率97%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四、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报告书》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节水指标、水厂供区需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方案等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及节水要求。

江北区、渝北区现状水平年2020年城镇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分别为222L/人·d、150L/人·d,规划水平年2025年供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均采用150L/人·d;江北区、渝北区现状水平年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24.46m³/万元、11.91m³/万元,2025年为22.0m³/万元、10.7m³/万元,较2020年分别下降10%、10%;2025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以上节水指标基本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及相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要求。

六、用水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符合《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规划调整方案》、《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修订)》的相关要求。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9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九龙坡区等8个区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4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渝水〔2022〕92号)等文件要求,江北区2020年、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66亿m3、2.10亿m3,2020年江北区总用水量1.8871亿m3,2025年新增本项目1400万m3用水,未超过2.10亿m3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要求。渝北区2020年、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3.45亿m3、3.80亿m3,2020年渝北区总用水量2.621亿m3,2025年新增本项目724万m3用水,未超过3.80亿m3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要求。

据《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梁沱水厂用水指标的通知》、《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同意梁沱水厂增加用水量指标的函》,同意本项目新增供水量。

《报告书》需水量预测基本合理。根据《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调整分区规划》,2025规划水平年受水区总人口419.5万人。规划水平年2025年,本工程供水服务范围内用水指标为:居民平均日生活用水量指标150L/(人·d),浇洒道路及绿地用水量指标12L/人•d,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12m3/万元,管网漏损率按10%考虑,未预见水量按8%考虑,符合《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等规范标准要求。规划水平年2025年,综合考虑设计供水规模,受水区日最高需水量160.8万m3/d。

规划2025年,受水区主要供水水厂为悦来水厂和梁沱水厂。悦来水厂供水规模按120万m3/d考虑,梁沱水厂供水规模按41万m3/d考虑,合计161万m3/d,可以达到供需平衡。

规划2025年梁沱水厂工程供水规模41万m3/d,考虑2%自用水率,本工程取水规模41.82万m3/d,年取水天数按365d计,年总取水量15264万m3

《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从嘉陵江取水,与悦来水厂共同解决江北区以及渝北区部分区域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基本合理,2025规划水平年本工程多年平均取水量15264万m3,基本合适。

《报告书》关于本工程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七、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本工程在嘉陵江干流取水,《报告书》依据北碚水文站1943~2015年径流系列进行水文分析计算,本工程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2090m3/s,年径流量659.1亿m3。综合考虑上游工程新增用水量、汛期难以利用水量等因素影响,规划水平年取水口断面平均可供水量247.8亿m3,取水水源来水量可满足本工程取水水量及保证率要求。

梁沱水厂的取水口河段位于二级水功能区“长江三峡库区嘉陵江江北区饮用水”,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根据2020年1月-12月的梁沱水厂原水的水质监测报告,除总氮、总磷以及粪大肠菌群部分时段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外,其他各项指标均达到Ⅰ~Ⅱ类水质标准,河段大部分时段和监测项目可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厂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取水水源基本可靠的结论基本合适。

本工程取水泵房取水头部顶高程159.80m,比取水口断面P=97%枯水位162.50m低2.7m,满足项目取水淹没高程要求;本工程取水河段河势稳定,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本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取水口河段冲淤变化监测,确保本工程取水安全。

《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可信。

八、取退水影响分析

梁沱水厂工程年取水量15264万m3,占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可供水量247.8亿m3的0.62%,所占比例很小,基本同意《报告书》关于本工程取水不会对取水口上下游其他取用水户造成不利影响的结论。

本工程退水包括净水厂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水厂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供水区生活污水。本工程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城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至嘉陵江。供水区用水户产生的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由唐家桥污水处理厂、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以及肖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分别排入嘉陵江、长江、肖家河。以上3座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54万m3/d,规划水平年2025年处理规模达到80万m3/d,能够满足本项目新增污水量的处理要求。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梁沱水厂工程退水的复函》(江北住建函〔2022〕318号)、《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同意梁沱水厂工程通过渝北区肖家河污水处理厂退水的函》(2022.10.08),原则同意唐家桥污水处理厂、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以及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接纳本工程在2025年期间对江北区、渝北区进行供水后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

《报告书》关于本工程取退水影响分析的结论基本合适。

九、水资源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的本工程水资源监测方案及制度、取水计量方案、水质保护措施及水资源管理措施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         

2023年2月27日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梁沱水厂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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