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8-500117-48-01-047746)和《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596.4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58.19万元、方案新增138.29万元(其中:监测措施3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6.32万元、独立费用94.14万元、基本预备费7.83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月4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合川区水利局、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2月20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简况
(一)项目组成、布局及建设情况介绍基本清楚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是《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中广元至重庆段十七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5级。工程分为利泽航运枢纽和草街枢纽补建鱼道两部分,其中:利泽航运枢纽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和钱塘镇,草街枢纽补建鱼道(以下简称“草街鱼道”)位于北碚区澄江镇。
利泽航运枢纽项目组成包括船闸、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电站、过鱼设施、管理区、上坝公路和河道疏浚等,采用左岸船闸、右岸电站、中间泄洪的布置方案。枢纽等别为Ⅱ等,规模为大(2)型;正常蓄水位210.725m(黄海高程,下同),死水位210.3m,总库容6.19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74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6亿kW·h;船闸有效尺度为长180m、宽23m、门槛水深3.5m;渠化航道29.7km。
工程已于2019年4月开工,计划2025年完工,总工期约80个月。截至2022年12月,一期工程(左岸)基本建成,已具备拦水、泄洪、通航条件;二期工程(右岸)正在施工;草街鱼道尚未动工。工程总概算资396197.1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9811.88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2015年12月,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15〕250号”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水保方案未包括工程初设批复后增加的草街枢纽补建鱼道部分。
二、弃渣场变更情况
(一)基本同意对利泽航运枢纽项目右岸弃渣场进行变更。
水保方案提出的利泽航运枢纽项目弃渣场变更理由较为充分。水保方案编制于2015年,实际征地于2019年开始,时间跨度大;原批复弃渣场占地补偿标准、范围难以协调一致,无法签订土地租用协议,须对弃渣场重新选址。
(二)弃渣场变更情况介绍较清楚。
水保方案中批复弃渣场2个,即利泽航运枢纽左岸弃渣场和右岸弃渣场。
左岸弃渣场位于嘉陵江左岸卜家沟,为3级渣场,占地面积24.14hm2,堆渣量222.03万m3,选址无变更,堆渣量减少为118.75万m3。右岸弃渣场位于嘉陵江右岸的易家沟、邓家沟,为3级渣场,占地面积21.57hm2,弃方量157.86万m3,变更后取消,新设罗家沟弃渣场和芋荷沟弃渣场。罗家沟弃渣场为3级渣场,占地面积8.22hm2,弃方量134.47万m3;芋荷沟弃渣场为4级渣场,占地面积3.63hm2,弃方量23.68万m3
草街鱼道工程挖方25.71万m3,填方25.71万m3,就地平衡,不涉及新设弃渣场。
三、弃渣场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本次变更新设弃渣场在选址过程中征得了所属区县生态环境、规自、林业、水利等部门和地方乡镇的同意。弃渣场选址避开了对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也避开了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弃渣场选址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一)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1.罗家沟弃渣场(正在堆渣)
弃渣场已设置挡墙、消力池、表土剥离和临时拦挡、苫盖等水保措施。立即沿内部道路布置临时排水沟,引导场地雨水排入挡墙后的消力池(兼沉沙);对尚未扰动区域堆渣前剥离表土,在库尾集中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等措施。堆渣结束后,及时覆土平整,渣体四周、渣面及马道上布设截排水沟。
2.芋荷沟弃渣场(尚未堆渣)
堆渣前,应剥离表土,在库尾临时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渣体下游浇筑挡墙和消力池(兼沉沙),沿弃渣场边界设环形临时截水沟。堆渣过程中,自下而上逐层后退式分台阶堆渣。堆渣结束后,对渣面覆土平整,渣面及马道上布设截排水沟。
五、弃渣场变更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变更弃渣场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596.4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58.19万元、方案新增138.29万元(其中:监测措施30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6.32万元、独立费用94.14万元、基本预备费7.83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万元)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万元)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267.40 |
267.40 |
|
267.40 |
267.40 |
0.00 | |
|
拦挡工程 |
|
8.79 |
8.79 |
|
8.79 |
8.79 |
0.00 | |
|
防洪排导工程 |
|
196.17 |
196.17 |
|
196.17 |
196.17 |
0.00 | |
|
土地整治工程 |
|
62.44 |
62.44 |
|
62.44 |
62.44 |
0.00 |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
0.00 |
|
|
0.00 |
0.00 | |
三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30.00 |
54.85 |
84.85 |
30.00 |
54.85 |
84.85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
6.32 |
28.10 |
34.42 |
6.32 |
28.10 |
34.42 |
0.00 | |
|
临时防护工程 |
6.32 |
22.75 |
29.07 |
6.32 |
22.75 |
29.07 |
0.00 | |
|
其他临时工程 |
|
5.35 |
5.35 |
|
5.35 |
5.35 |
0.00 |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94.14 |
41.21 |
135.35 |
94.14 |
41.21 |
135.35 |
0.00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92.61 |
28.04 |
120.65 |
92.61 |
28.04 |
120.65 |
0.00 |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0.42 |
11.09 |
41.51 |
30.42 |
11.09 |
41.51 |
0.00 |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76 |
13.61 |
15.37 |
1.76 |
13.61 |
15.37 |
0.00 | |
|
验收技术咨询费 |
0.43 |
3.34 |
3.77 |
0.43 |
3.34 |
3.77 |
| |
|
弃渣场稳定评估费 |
60.00 |
|
60.00 |
60.00 |
|
60.00 |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1.53 |
13.17 |
14.70 |
1.53 |
13.17 |
14.70 |
0.00 | |
|
建设管理费 |
0.73 |
7.01 |
7.74 |
0.73 |
7.01 |
7.74 |
0.00 |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0.62 |
4.77 |
5.39 |
0.62 |
4.77 |
5.39 |
0.00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18 |
1.39 |
1.57 |
0.18 |
1.39 |
1.57 |
0.00 | |
Ⅰ |
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合计 |
130.46 |
391.56 |
522.02 |
130.46 |
391.56 |
522.02 |
0.00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7.83 |
23.49 |
31.32 |
7.83 |
23.49 |
31.32 |
0.00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43.14 |
43.14 |
|
43.14 |
43.14 |
0.00 | |
总投资(Ⅰ+Ⅱ+Ⅲ) |
138.29 |
458.19 |
596.48 |
138.29 |
458.19 |
596.48 |
0.0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