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2-00870 | [ 发文字号 ] | 渝水许可〔2022〕10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2-10-31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5-500109-48-01-017631)和《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9.44hm2(其中:北碚区内面积23.94hm2,渝北区内面积25.5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2970.5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330.45万元,方案新增640.0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20.61万元、植物措施5.49万元、监测措施103.02万元、临时措施118.02万元、独立费用91.40万元、基本预备费32.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9.2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北碚区、渝北区 | |||||||||||
项目规模 |
新建城市快速路3.34km,主线路幅宽度39m,设计车速80km/h。 |
总投资(亿元) |
28.16 |
土建投资 (亿元) |
15.66 | |||||||||||
动工时间 |
2023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49.44 |
永久占地(hm2) |
46.28 |
临时占地(hm2) |
3.16 | |||||||||||
土石方量(含表土)(万m3) |
工程分区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立交工程 |
260.32 |
90.89 |
/ |
157.43 | ||||||||||||
桥梁工程 |
15.76 |
12.60 |
/ |
15.15 | ||||||||||||
施工便道 |
1.69 |
1.37 |
/ |
0.32 | ||||||||||||
合计 |
277.77 |
104.86 |
/ |
172.91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河谷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川渝平行岭谷山 地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49.44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9974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820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立交工程 防治区 |
主体已列:PE雨水排水管12030m、浆砌石排水沟658m、浆砌石截水沟1216m、浆砌石平台排水沟2535m、C30砼沉砂池9座、透水砖34459m2、植草沟900m、锚杆网格+蜂巢格室植草护坡5964m3、蜂巢格室植草护坡11405 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6.31万m3、表土回填6.32万m3。 |
主体已列:网格内植草149712m2、交叉区绿化52036m2、中分带绿化5311 m2、行道树1065棵、植草沟内植草900m。 |
方案新增:土袋临时拦挡427m、彩条布临时覆盖44914m2、临时排水沟1874m(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临时沉砂池9座(永临结合,不计工程量)、施工场地临时排水沟320m、施工场地临时沉砂池2座、场地清理0.24hm2。 | |||||||||||||
桥梁工程 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61m3、表土回填0.60m3。 |
方案新增:桥下植草绿化4.01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80m、临时沉砂池2座、土袋临时拦挡132m、彩条布临时覆盖1500m2、泥浆沉淀池2座 | |||||||||||||
施工便道 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8m3、表土回填0.18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69 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00m、临时沉砂池4座、彩条布临时覆盖2000m2。 | |||||||||||||
表土堆放场 防治区 |
/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4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531m、临时沉砂池5座、临时拦挡1531m、撒播草籽临时防护2.47hm2、彩条布临时覆盖2.47hm2。 | |||||||||||||
水土保持投资(万元) |
1592.58(方案新增220.61) |
963.97(方案新增5.49) |
118.02 (方案新增118.02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970.52(方案新增640.07) |
独立费用(万元) |
91.40 | |||||||||||||
监理费(万元) |
10.98 |
监测费(万元) |
103.02 |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万元) |
69.22 | |||||||||||
方案编制单位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法定代表人 |
曾志凯 |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 |||||||||||||
邮编 |
400067 |
邮编 |
400023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岚/18***80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哲/13***87 | |||||||||||||
传真 |
023-62***35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10***16@qq.com |
电子信箱 |
72***60@qq.com |
附件2
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10月11日,重庆市水利局织召开了《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视频专家评审会。北碚区水利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和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2年10月24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9.44hm2(其中:北碚区内面积23.94hm2,渝北区内面积25.5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西起北碚区蔡家岗镇石龙村西桥头立交,向东展线跨过嘉陵江,东至渝北区悦来街道椿萱立交,全长3.343km。项目按城市快速路建设,双向八车道,路幅宽度39m,设计车速80km/h,属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由立交工程和桥梁工程组成,包括特大桥1座(宝山嘉陵江大桥),主线长度1.133km;互通式立交2座(西桥头立交和椿萱立交),主线长度2.210km。项目新增临时用地设施工便道2条/1000m和表土堆放场2.47hm2/5处,施工生产区等其他临时设施均布置在主体工程用地范围内。项目总占地面积49.44hm2,其中:永久占地46.28hm2,临时占地3.16hm2。项目总挖方277.77万m3(含表土剥离7.10万m3),总填方104.86万m3(含表土回覆7.10万m3),无借方,余方172.91万m3,余方全部运至建设单位拟开发的蔡家储备用地回填利用。项目计划2023年1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项目总投资28.1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5.66亿元。项目涉及的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均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解决,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纳入本项目。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评价及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项目扰动地表面积扰49.44hm2,损毁植被面积20.35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9974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8204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立交工程、桥梁工程、施工便道和表土堆放场等4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措施布局及措施典型设计。
1.立交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表土进行剥离,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施工过程中,按照永临结合原则,在截排水沟位置提前开挖沟坯形成临时截排水以及施工生产区四周设临时排水沟,顺接至周边排水系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路基填方边坡坡脚和桥台边坡坡脚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裸露区、挖填边坡和临时堆土等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路基边坡成形后,挖方边坡坡顶修建截水沟、平台内侧和填方边坡坡脚修建排水沟,挖方边坡实施锚杆网格和蜂巢格室植草护坡,填方边坡实施蜂巢格室植草护坡;沿人行道设置雨水管和植草沟,并配套沉沙池。施工后期,清理施工场地,实施中央分隔带、交叉区、人行道等景观绿化和人行道透水铺装。
2.桥梁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表土进行剥离,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施工过程中,桥台下边坡设临时排水沟,顺接至周边排水系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桥梁施工区设沉淀池对钻孔泥浆处理;桥梁基础开挖边坡坡脚以及施工区临河侧设编织土袋临时拦挡;施工裸露区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3.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表土进行剥离,运至表土堆放场集中堆放;便道内侧设临时排水沟,顺接至周边排水系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裸露面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便道形成后边坡撒播草籽。施工后期,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4.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表土堆放前,沿堆场下边坡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拦挡;四周设临时排水沟,顺接至周边排水系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表土堆放过程中,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堆土完成后撒播草籽临时恢复植被。表土利用后,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2970.5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330.45万元,方案新增640.0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20.61万元、植物措施5.49万元、监测措施103.02万元、临时措施118.02万元、独立费用91.40万元、基本预备费32.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9.22万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一)加强施工管理,及时做好拦挡、截排水、沉沙、覆盖以及场地恢复等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尽量减小对嘉陵江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承诺将本项目余方全部运至其负责开发的蔡家储备用地回填利用,在土石方实施前,应完善蔡家储备用地水土保持相关手续,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措施;如余方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应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变更手续。
专家组长: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保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 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小计 | |||
第一部分 |
工程措施费 |
220.61 |
1371.97 |
1592.58 |
220.61 |
1371.97 |
1592.58 |
0 |
1 |
立交工程防治区 |
194.81 |
1371.97 |
1566.78 |
194.81 |
1371.97 |
1566.78 |
0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20.29 |
|
20.29 |
20.29 |
|
20.29 |
0 |
3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5.51 |
|
5.51 |
5.51 |
|
5.51 |
0 |
4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0.00 |
|
0.00 |
0.00 |
|
0.00 |
0 |
第二部分 |
植物措施费 |
5.49 |
958.48 |
963.97 |
5.49 |
958.48 |
963.97 |
0 |
1 |
立交工程防治区 |
0.00 |
958.48 |
958.48 |
0.00 |
958.48 |
958.48 |
0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3.07 |
|
3.07 |
3.07 |
|
3.07 |
0 |
3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0.53 |
|
0.53 |
0.53 |
|
0.53 |
0 |
4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1.89 |
|
1.89 |
1.89 |
|
1.89 |
0 |
第三部分 |
监测措施费 |
103.02 |
|
103.02 |
103.02 |
|
103.02 |
0 |
1 |
土建设施费 |
0.00 |
|
0.00 |
0.00 |
|
0.00 |
0 |
2 |
设备及安装 |
3.77 |
|
3.77 |
3.77 |
|
3.77 |
0 |
3 |
观测运行 |
99.25 |
|
99.25 |
99.25 |
|
99.25 |
0 |
第四部分 |
施工临时措施费 |
118.02 |
|
118.02 |
118.02 |
|
118.02 |
0 |
1 |
立交工程防治区 |
48.42 |
|
48.42 |
48.42 |
|
48.42 |
0 |
2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8.41 |
|
8.41 |
8.41 |
|
8.41 |
0 |
3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7.69 |
|
7.69 |
7.69 |
|
7.69 |
0 |
4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52.33 |
|
52.33 |
52.33 |
|
52.33 |
0 |
5 |
其他临时工程 |
1.17 |
|
1.17 |
1.17 |
|
1.17 |
0 |
第五部分 |
独立费用 |
91.40 |
|
91.40 |
91.40 |
|
91.40 |
0 |
1 |
技术咨询费 |
71.47 |
|
71.47 |
71.47 |
|
71.47 |
0 |
2 |
工程管理费 |
19.93 |
|
19.93 |
19.93 |
|
19.93 |
0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538.54 |
2330.45 |
2868.99 |
538.54 |
2330.45 |
2868.99 |
0 |
II |
基本预备费 |
32.31 |
|
32.31 |
32.31 |
|
32.31 |
0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69.22 |
|
69.22 |
69.22 |
|
69.22 |
0 |
IV |
总投资 |
640.07 |
2330.45 |
2970.52 |
640.07 |
2330.45 |
2970.52 |
0 |
文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宝山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