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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2-00217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2〕33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新建铁路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重庆境内)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新建铁路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重庆境内)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020-000052-53-01-014011)和《新建铁路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重庆境内)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收悉。我局于2022年2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新建铁路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重庆境内)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建铁路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重庆境内)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8907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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