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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975 [ 发文字号 ] 渝水许可〔2021〕13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忠县金鸡水库工程(灌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忠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忠县金鸡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灌区工程)的请示》(忠水利文〔2021〕135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013-500233-76-01-025247)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二、工程完工后,应加快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大坝枢纽工程、总干渠、东干渠首端至石坝水库段由重庆市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其余建设内容由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报重庆市水利局备案。

三、投资概算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附件:忠县金鸡水库工程(灌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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