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539 | [ 发文字号 ] | 渝水许可〔2021〕5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5 |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中贵江津站-重燃支坪支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输油气分公司:
你司提交的中贵江津站-重燃支坪支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2012-500116-04-01-711361)和《中贵江津站-重燃支坪支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1年7月1日受理该申请,于7月7日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司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贵江津站-重燃支坪支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88707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