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水利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21-006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重庆市水利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于20102月设立,为重庆市水利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水利发展战略、政策、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承担各类水利规划的编制,水利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拟定等工作;对水利规划业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

单位下设综合室、一室、二室、三室四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53.22万元,支出总计1,353.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1.22万元、增长 114.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6.1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加76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0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加617.24万元 ,结余分配较上年增加144.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10.08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5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1.22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6.1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加76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6万元,占5.4%;经营收入1,280.26万元,占94.6%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27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0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加617.2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62.88万元,占5.3%;经营支出1,120.56万元,占94.7%。此外,结余分配159.7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下达的清算职业年金10.08万元,到账较晚未能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9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89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6.1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0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10.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9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6.11万元,但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下达清算职业年金10.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7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03万元,但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7.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下达的清算职业年金10.08万元,到账晚未及时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5万元,占17.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0.38万元,占0.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农林水支出46.08万元,占73.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占8.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调整薪资正常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2020年度我单位无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故不涉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不涉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不涉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不涉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907914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全国水利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