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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2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水利局(原市移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水库移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移民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审查区县(自治县)移民年度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安排和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协调移民外迁、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等工作;审核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文物保护搬迁年度计划,承担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的环境保护和高切坡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5)负责三峡水库重庆库段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彭水、银盘、小南海、朱杨溪等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7)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信访工作,协助库区区县(自治县)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8)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

    (9)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10)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区县(自治县)移民机构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移民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16个处室、3个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原重庆市移局局与重庆市水利局合并成立重庆市水利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原移民局整体并入重庆市水利局。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单位合并,财务会计、资产已完成整体移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071.72万元,支出总计16,071.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32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上年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经费结余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738.4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420.95万元,下降59.4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减少了项目资金。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1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5.61万元,增长158.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5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73.30万元,下降78.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三峡后续工作项目经费大部分已经在2018年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3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20.95万元,下降59.4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减少了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6万元,增长1.85%。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33.2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1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5.61万元,增长158.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77.45万元,增长145.1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三峡后续工作项目经费大部分已经在2018年实现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5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73.30万元,下降78.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三峡后续工作项目经费大部分已经在2018年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79万元,占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7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时列入农林水-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30301)预算。

    (2)教育支出4.03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0.64%。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3.82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5万元,增长14.50%,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实际缴费较年初预算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40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

    (5)农林水支出12,525.08万元,占9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28.28万元,增长141.02%,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三峡后续工作项目经费(属于农林水支出)大部分在2018年列支。

    (6)住房保障支出86.62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3.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67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3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9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增长、公务出差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31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59.97万元。本年收入2,47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0.39万元,下降76.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中央安排的三峡后续工作经费较2017年减少。本年收入2,474.61万元主要为三峡后续工作经费2,404.6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70万元。本年支出10,5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9.64万元,增长492.9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三峡后续工作项目经费大部分在2018年列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41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公车运行维护费不突出年初预算标准。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按规定审批出国人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99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国务院三峡办组团前往埃及以色列执行大型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及持续影响对策出国(境)交流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1万元,增长60.44%,主要原因是国务院三峡办安排出国任务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

    公务接待费7.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务院三峡办到我单位指导工作、调研,其它省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社会经济发展,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4.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1万元,下降59.8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6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117.2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9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增长、公务出差增多,库区扶贫、移民安稳工作任务重,会议较上年增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库区出差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桌椅、会议电子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转移支付历年结转结余三峡后续工作经费,该项绩效目标评价已在上年度完成。2018年下达转移支付三峡后续工作经费(培训费)因涉及机构改革,部分培训工作任务延续2019年,该项绩效目标评价尚未开展。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8870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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