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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433Y/2019-02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水利局(原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水利局现行职能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三峡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项的查处等。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水利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处、水资源处等19个处室和临时机构河长办。重庆市水利局下设11个事业单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重庆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河道管理站、重庆市水资源管理站、重庆市防汛抗旱抢险中心、重庆市水利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重庆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水利发展研究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市水利局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及机构调整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重庆市水利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保留市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机构改革后,对职能进行了调整:划入市移民局(市三峡水库管理局)的职责;划出6项职责:(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至市生态环境局;(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至市农业农村委;(4)将水旱灾害防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职责划至市应急管理局;(5)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职责划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6)将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职责划至市林业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重庆市水利局2018年末的财政财务仅反映了改革前的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机关的财务账套、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进行了合并,聘请中介机构重新清理机构改革后的资产状况。目前,已经完成了财务账套、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合并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6,700.27万元,支出总计66,700.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33.54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两项收入都较2017年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63,150.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61.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88.4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62,517.4万元、结余分配84.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98.31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3,150.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34.59万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2018年水利项目安排得比2017年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12.62万元,占79.20%;事业收入11,411.11万元,占18.07%;经营收入1,194.58万元,占1.89%;其他收入532.14万元,占0.84%。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61.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88.4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2,51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29万元,增长0.43%,2018年其他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460.30万元,占43.92%;项目支出33,944.88万元,占54.30%;经营支出1,112.22万元,占1.78%。此外,结余分配84.5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9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9.59万元,增长84.72%,主要原因是2018年可结转两年使用的中央资金以及已进行政府采购但未支付尾款的项目较多,因此结转结余资金量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01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0.68万元,增长23.36%。主要原因是因为2018年河长制工作及渝西水资源配置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作量增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11.00万元,下降35.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了代水投集团编制的水利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3.6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77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44.82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部分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遇到问题,因此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50.42万元,下降37.57%。主要原因是年中将代水投集团代编的水利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调减,因此支出也相应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9.10万元,增长72.66%,主要原因是2018年已进行政府采购但未支付的项目款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6,883.07万元,占3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5.52万元,增长93.22%,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水利水电职业学院的招生人数增加,导致教育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87.24万元,占5.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7.57万元,增长68.96%,主要原因是年中清算追加了社保等支出;同时追加了死亡抚恤、中人一次性退休补助、离退休健康修养费等预算,增大了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7.36万元,占1.1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减了代水投集团编制的水库建设项目基金预算,因此决算里没有体现。

    (5)农林水支出27,907.84万元,占57.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69.31万元,下降52.28%,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收回预算和年初预算中包含了代编的水库建设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617.69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20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5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0.30万元,增长26.8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离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等。公用经费6,07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3.59万元,下降22.59%,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幅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31.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2.88万元。本年收入18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00万元,下降42.27%,主要原因是其他大中型移民后扶基金收入减少。本年支出33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01万元,增长73.26%。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4.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68万元,下降52.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32万元,下降36.20%,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76万元,主要是用于到美国学习干旱监测预警图编制技术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74.24万元,下降92.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50万元,下降83.66%,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减少了公务出国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40.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水文局新购了一辆轿车和水利工程质监站新购了一辆越野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8万元,下降47.9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4万元,增长180.95%,主要原因是新购的车辆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3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3万元,下降26.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94万元,下降31.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5.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水利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43万元,下降77.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72万元,下降67.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5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34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15元,车均购置费20.06万元,车均维护费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16万元,增长35.92%,主要原因是由于水利发展改革事项量大面广,督促指导协调事务增多以及物价上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5辆、机要通信用车14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水电职业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和活动用车、教职工班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1.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1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规划编制服务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设立了绩效目标,市水利局对区县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但未对本级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8907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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