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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印发《重庆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1-02-03

为做好我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市水利局于2020年4月印发了《重庆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工作要求(试行)》,经过一个汛期试行,结合“放管服”要求,在征求部分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于2021年1月25日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了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调整条件、调整流程及相关要求。

该办法的实施,使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置更为科学、准确,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山洪灾害危险区风险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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