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一行5人,到市水利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督察组会议调度了市水利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涉及水利问题整改进展,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市水利局副局长谢飞出席督察会议。
督察组听取了市水利局关于河长制管理、长江岸线管控、小水电清理整治、备用水源建设等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建章立制,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责任区县落实好属事属地责任。三是进一步优化整改措施,规范方案内容,全面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进一步加强落实整改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整改闭合质量体系,保障真改、实改、全面改。五是加强档案建设,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资料的建档归档。
水资源处、规计处、建设处、河道处、河长制工作处、水保处、农水水电处、市农水水电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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